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文峰法院和解执行一起百万元标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0-10-20 08:46:49


    10月15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执行人员经过一个上午的调解,及时转化、疏导当事人的心理,最终促使一起执行标的百余万元的案件得以和解执行,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申请人安阳市隆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安阳市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从2006年开始,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五年的时间,矛盾相当激烈。案件刚申请执行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肯本无法进行调解,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申请人拒绝接受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抵债,坚决要求对方支付现金,并在执行标的上分文不让。而被执行人公司经营状态不好,遂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局马麦英副局长和执行员安洪波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阐明选择和解结案,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对申请人一方细心地做好法律解释,告知执行不了的原因,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谅解被执行人的困难,引导在他们权衡利益得失之后作出和解执行的最佳选择;对被执行人,则释法析理,做细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促其想办法尽快履行义务。在经过无数次的耐心工作后,双方当事人都有了和解的诚意,最终于10月15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被执行人以其公司所有的内衣工业园内86间门面房抵偿给申请人的和解协议,使一起诉讼长达五年之久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和解的执行方式大大地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又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