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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千里扣划存款 十余年积案一朝了结

  发布时间:2010-10-19 08:17:47


    10月11日,文峰区法院执行局李强副局长远赴江苏省无锡市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存款,申请人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在等待十几年后,终于领取到全部执行款,一起十余年未结的执行积案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与被执行人王某因货款纠纷,文峰区法院于1999年5月18日依法作出判决,限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货款48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人员多方查询王某下落不明,亦无可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2006年9月申请人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领取债券凭证,2010年9月1日,申请人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再次来到文峰区法院要求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王某有可能在江苏省无锡市活动的执行线索。文峰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将该案交给执行经验丰富的李强副局长负责。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李强副局长一刻都没耽搁,带领书记员赵刚远赴江苏无锡,查询被执行人在当地的工商档案登记及银行存款,多方寻找终于发现王某的银行存款,并及时冻结。执行法官费劲周折见到王某后,王某仍不愿履行判决义务。李局长再向王某阐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及法院已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后,王某与江苏省徐州市西城塑料厂就案件的本金及利息达成和解,该案执行完毕。

   当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款后,感慨地说:“本案从申请执行之日起到今天已经长达十余年之久,我们没想到李强副局长能在短短几日就能执行终了,文峰区法院执行局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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