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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9-30 08:43:16


    9月26日下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高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被告段天顺因生意资金短缺,于是向原告张学榜借款共计人民币800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段天顺还部分款后,于2009年8月10日,被告段天顺给原告张学榜打有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到,张学榜现金贰万肆仟元整,欠款人段天顺,2009.8.10”。之后,原告张学榜因余款多次找被告追偿,被告段天顺置之不理,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4000元及欠款利息6480元。

主审法官刘亚峰仔细阅读卷宗后,本着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为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及时确保当事人的利益,便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作思想工作。在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审理后,针对被告未按时还款的实际,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接着,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原本是朋友的感情基础上寻求突破口,耐心细致做被告工作,劝说被告站在原告的立场上互让互谅。起初被告仍有推诿之意,在听完法官分析法律关系及各种处理对其的利弊影响后,被告表示同意与原告进行和解。经过法官经过详细地析法明理,终于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被告段天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给付欠款。同时,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原告也对被告的处境给予理解,表示可以让被告分期还款并放弃部分利息。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

    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主审法官的悉心调解之下成功了结,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安阳市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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