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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施巧劲 夫妻携手把家还

  发布时间:2010-09-17 15:15:53


      

    原告汤利品与被告王小刚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并于2008年10月生育一子,同年原告考上滑县人民医院成为一名正式护士。由于原告婚前生活在滑县,被告系安阳城市居民,婚后原告一直在市里打零工,原告本想通过努力给孩子及家庭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但由于孩子尚小,且与被告长期两地工作生活,平日沟通甚少,言语之间产生矛盾,原告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主审法官王飞在开庭前,仔细听取双方对婚后夫妻感情的认识,在知道原告因被告一句气话才起诉离婚后,初步确定此案可以调撤方式结案时,努力从双方2岁小孩和老人角度及多个日常琐事矛盾症结点出发形成内力,并动员家人形成外力一同开导双方近两小时。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离婚对自己、孩子及家庭的不利影响使原告放弃了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想法,当场表示要撤诉给被告一次机会,被告也深刻认识到自己平日对原告关心不够并表态日后会多尊重多体谅原告。在当场办理了结案手续后,顿时原本对立的夫妻又携手言归于好,主审法官此时也备感欣慰。

责任编辑:张新英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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