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一起行政诉讼和一起民事诉讼,在安阳市文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大力调解之下,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对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
2007年11月11日,原告沈明礼因妻子与邻居王安平(第三人)发生争执,遂殴打了王安平,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7月29日公安机关传唤沈明礼,并于当日作出对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沈明礼以其未殴打王安平,公安机关超期办案为由向文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峰法院行政庭庭长刘立铭在审理该案时了解到,王安平还在文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沈明礼支付其因受伤而造成的损失。刘立铭认为,邻里矛盾所派生出的纠纷,有别于其他纠纷。邻里矛盾虽然较为常见,但如若处理不当,极易矛盾升级,甚而转为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刘立铭多次到社区走访,并邀请社区干部一同参与调解。在沈明礼与王安平因赔偿款数额意见不一致而将要不欢而散时,刘立铭当场表态:“为了你们双方见面后能正常的相互问候,差多少钱我个人给你们垫”,一席真诚的话语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从而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在法院起诉的一起行政案件、一起民事案件均以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调解完毕后,沈明礼和王安平都对法院的工作感到很满意,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法院打官司,文峰法院优秀的法官和以人为本的工作态度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