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安阳市殷都区居民符某带领年仅三岁的女儿符某某来到文峰法院执行综合室,从执行法官韩振武手中接过15万元执行款,感动得泣不成声,向执行法官深深鞠躬以表谢意。
2008年8月,申请人符某某和家人同到安阳市某酒店用餐,乘坐下行手扶电梯时不慎跌倒,左手拇指被电梯梳齿板与梯级连根挤断,进行再植手术未成活,三岁的小女孩永远失去了左手大拇指。符某某家人与该酒店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酒店赔付符某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5万元,但酒店拒不履行。
符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酒店仍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履行诚意。文峰区法院经认真调查取证,查知被执行人系连锁加盟机构,生意兴隆,完全具有履行能力。为尽快执结本案,让申请人受伤的身心得到抚慰,执行干警连续五天利用每天午餐时间到被执行人处,对其负责人讲法析理,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法院的执行决心和拟采取的查封、拘留等措施,同时在其酒店进出口处张贴公告,督促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终将15万元的执行款一次性交至法院,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仅用时半月即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