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宝莲寺镇黎元村村民师某从文峰区法院宝莲寺法庭干警手中接到了3万元执行款后激动万分,连声称谢。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近四年的纠纷,在法庭干警两个月的努力下,终于妥善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5年,申请人师某在被执行人师某某承建的建筑工地负责土建作业,工程结束后,因其承包工程失利,形成诸多外债,无力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款,师某遂将师某某所有的一辆现代牌轿车扣押,长期停放于自家院内,由于得不到养护,该车后视镜、门把手等多处毁损。该案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经审理,判决师某某应支付师某工资款43000元。
判决生效后,师某某未自觉履行,并对扣押车辆一事耿耿于怀,师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评估拍卖被申请人的轿车。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亲戚关系,以及车辆扣留有毁损情况等问题,如果简单地评估拍卖财产执结此案,势必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容易造成新的纠纷。宝莲寺法庭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讲明强制执行的后果,同时又反复做申请人思想工作,指出其扣留车辆不当,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师某某主动向法庭送来了3万元执行款,法庭当即对财产保全的轿车进行解封。
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干警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称不仅解决 了他们的矛盾纠纷,还修复了他们长期割裂的亲情。看到双方当事人四年的纠纷能握手言和,全庭法官在欣慰的同时又感到了责任的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