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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调 倾力调解 行政庭办理一案化解四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0-04-19 15:29:35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把审判案件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力求每一起案件都穷尽调解措施,努力做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4月19日上午,文峰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韩风明通过积极协调,耐心做调解工作,在成功办结一起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同时,化解了由此案引发的四起纠纷。

    原告李豫因伙同他人殴打苏军致轻微伤,被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李豫以其并未参与殴打苏军,公安机关处罚不当为由,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承办人韩凤明认真摸排案情,发现本案共引发四起纠纷:1、李豫伙同他人殴打苏军后被处罚的治安案件;2、李豫以公安机关处罚不当为由起诉的行政案件;3、被害人苏军向本院起诉要求李豫赔偿损失的民事案件;4、李豫向公安机关反映,苏军曾到其店中打砸财物,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的治安案件。

   承办人韩凤明通过细心梳理分析,认为四宗纠纷的关键在于李豫与苏军的矛盾,四起纠纷均由此派生。如果简单对所办理的行政案件一判了之,李、苏之间的对抗情绪将进一步升级,所引发的纠纷将进一步复杂化,法院定纷止争的功能也将大打折扣。为了化解双方积怨,韩凤明迅速向庭长汇报案情,积极主动与民事案件承办法官及治案案件的承办民警联系协调,多次主持李、苏调解,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解,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化解消融了双方积怨。最终李豫赔偿苏军2000元,苏军向法院申请撤回民事诉讼,李豫向法院申请撤回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处理的两起治安案件也顺利调解结案,收到了当事人满意、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金书    

文章出处: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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