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法院高庄法庭妥善执结了一起房屋腾迁案,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矛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满意,达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武某与冯某经协商,武某将北大街办事处地下室西通道出租给冯某,经冯某进行实地考察,在确保地下室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该通道,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合同期满后冯某拒不腾房,经本院审理后判决冯某腾清房屋。
法院判决后,冯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生效后,冯某拒不履行腾房义务,武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冯某抵触情绪极大,认为案件判决不合理,拒绝腾房,声称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将赴京上访或者自杀在租赁房屋内。申请人武某强烈要求法院及时执结该案,使该案执行一度陷入了“瓶颈”。
为了妥善执结该案,执行人员认真分析案情,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向申请人武某讲清案件暂不采取强制执行的原因。在取得申请人谅解的同时,结合庭领导,安抚冯某的极端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疏导,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主动结合冯某的亲朋好友,进行劝导,数次晚上到其亲友家,做劝解执行工作,使冯某深受触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有了一定的理解与认同。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迅速抓住时机,动员其亲友配合法院将房屋腾清。
一起随时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棘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