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下午,在文峰区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申稳健的调解下,侯志林与安阳商都制药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得到妥善处理,矛盾激化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侯志林系安阳商都制药厂销售工作人员,后因单位效益不好,放假休息在家。1997年12月商都制药厂以侯志林未按规定的期限到厂报到为由,对侯志林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侯志林多次找商都制厂解决工作及生活问题,双方为此未能达成共识。随后,侯志林经常到区、市信访部门上访。2009年11月25日,安阳市信访局引导侯志林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问题。2009年12月22日,安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侯志林的申诉超过劳动仲裁申诉时效为由对其申诉不予受理。2009年12月23日,侯志林将商都制药厂告上法院,要求商都制药厂给其交纳1997年至今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经济补偿金、最低生活费等各项费用。侯志林情绪激动,声言若问题不能解决将继续上访,商都制药厂则认为其已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关系,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申稳健承接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分歧意见大,原告情绪激动,诉前已多次上访,如果一判了之,容易形成不安定隐患。为尽快妥善处理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寻找解决双方矛盾的契合点,通过细致的工作,耐心的讲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起多次上访的劳动争议纠纷终于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