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人勤春来早。2010年3月10日下午,文峰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常波用短短一下午时间,调撤三起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扬。
三起案件分别是安阳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安阳某钢板仓有限公司及另一钢板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两位贾姓自然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三起案件当事人在各自的纠纷中均认为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对对方的做法极为不满,形成了剑拔弩张的局面。
主审法官常波经仔细询问当事人,深入了解各方面关系后,认识到这三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判决虽然容易,但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如果判决很有可能加深几方当事人的矛盾,给执行带来困难,甚至有形成不安定因素的隐患。只有让当事人相互理解,适度让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了清晰的思路后,他不厌其烦地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耐心释法析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诉讼会导致更多精力的付出和感情的破坏,只有调解才能避免陷入诉累,收到双赢的效果。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和机智调解,最终使各方当事人化解怨气,并于当天下午,以两起撤诉,一起调解的结果握手言和。
案件全部结束后早已过了晚饭时间,几方当事人过意不去,一同邀请常庭长吃饭,被他婉言谢绝。当事人都为常波庭长廉洁、亲民、务实、高效的工作精神所折服,赞扬他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