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临近年关,安阳县白璧镇杜固村村民王海鸥和亲属冒雪赶到法院,将一面印有“人民信赖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文峰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杜文君办公室,深表感激之情。
王海鸥一家都是安阳县农民,父亲王德文于2008年8月在安阳办事时遭遇车祸,身受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才转危为安,但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其伤情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因与肇事方协商未果,王德文遂将被告内黄县农村信用联社及该联社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经文峰区法院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依法于2009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德文110000元,被告内黄县农村信用联社赔偿原告399849.60元。但两被告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自身义务,原告向文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承办法官杜文君了解到因给王德文看病治疗,他的家中早已负债累累,生活十分困难,现在春节又即将来临。他急当事人之所急,不顾天气寒冷,多方奔波联系,向被告释法析理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两被告均在春节前夕将全部赔偿款履行完毕。王德文的儿子王海鸥代表父亲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杜文君手上,眼中含着泪水说:“你真是把我们老百姓当亲人一样看待的好法官,我们全家谢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