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说得好,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是反对腐败的一个重要措施。但是,再好的措施缺乏应有的监督,不能很好地落实,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笔者就近年来公务员财产申报情况调研分析,总体情况是申报多、流于形式多,实际监督核查落实少,收到实际效果少。在新闻媒体很少看到公务员因为申报财产不实而受到处理方面的案例报道,特别是从国家公务员申报财产途径获得腐败线索而查处公务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案例报道更少。这不是我们国家的公务员素质高、清正廉洁、个人收入和个人财产相符到无腐败问题程度的真实反映,我们国家纪检和政法机关每年查处的公务员违法犯罪案件数字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形成这一不正常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多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后续监督和阳光落实措施。据了解,目前我们国家每年一度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很多都是例行公事式的,由个人自己填报,再经有关部门集中收回,便没有了下文。究竟个人财产申报实不实,有关部门是否进行了核查落实,对不实和虚假财产申报查处结果如何,因为缺少必要的后续监督和阳光落实措施,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无从得知。如此申报个人财产时,每一位国家公务员也就缺少了应有的责任心和思想顾虑,不再担心因财产申报不实受到追究或者查处的严重后果,更不用担心因为财产收入不符丢掉公务员的“铁饭碗”。这样一来,财产申报当然就难免流于形式。当然,就我国目前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现状,具体做到对每一位国家公务员的申报财产逐一核查,需要相关部门很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投入。但是,为了确保公务员申报财产的实际效果,后续监督措施和阳光落实又非常重要,必不可少。那么,如何将公务员财产申报工作抓好抓实,在当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人力、物力、精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笔者认为,一是要真正重视起来,既要思想上重视,又要见之于实际行动。关键是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及配套的监督核查和落实措施,用制度规范公务员财产申报工作,促使每位公务员自觉做到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
二是要具体制定和明确对不实申报、收入财产不相符的惩处标准和条件、监督核查方法及奖惩措施,做到有章可循、赏罚严明。
三是财产申报要引进群众意见和公示程序才能有效防止虚假申报,才能达到接受社会监督、预防腐败的初衷。官员填报的申报表应当多途径进行公示并经座谈、电话、互联网、电子信箱等不同渠道向社会征求意见,听取不同声音,才能防止虚报、假报,从而避免流于形式,演变为“防腐秀”。
四是要阳光落实查处结果。对群众举报的不实财产申报者,不仅要坚决做到核实一件,查处一件,还应该将查处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主动让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查处结果。这样,既可以有效缓解相关部门在监督查处不实或者虚假财产申报工作中人力、财力、精力不足的困难和矛盾,又因为阳光透明的财产申报制度,赢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更省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工作“叶公好龙”的质疑。必能有效激励和警示每一位国家公务员自觉把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作为一种重要责任加以认真对待,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勉敬业,拒腐防变。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这一重要举措,也就达到了反对腐败的本意,实现了应有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