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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反腐倡廉的警钟长鸣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0-02-05 09:29:09


    反腐倡廉是执政党永恒的防范主题。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案导致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受损,即是全党反思的契机。最高法院去年开展声势浩大法院系统“反腐风暴”及这次开展的“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旨在为法官与外界建立“防火墙”, 在制度上防范利益冲突,重建司法伦理,重塑司法形象,也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作为法官,以身作则,谨守分际,以党性原则相绳、以党风党纪为准、以最高道德自律,切不可忘却,在转型期社会冲突的息讼止争中,民众期待司法能公正裁决,不容司法这道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失守,也是我们自身的基本底线。黄松有的违法犯罪就是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令人痛心疾首,发人深省。

    通过警示教育,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

    要做到“三树一创”,即树立正确政治观、正确科学发展观、正确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

    端正“五风”,即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做到“三个始终坚持”, 即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从黄松有案中可以看到,其利用主管最高法院执行工作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插手有利可图的商事案件,最后落得可悲下场。国外有法谚说得好:上帝与法官不可交友。法官待人接物稍有不慎,轻则遭人非议,重则从恶如崩,终触法网。从黄松有等人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魔术的权钱交易把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不仅严重损坏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影响了执政党的地位。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黄松有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历史任务,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执法水平。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黄松有等人的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置党和人民利益而不顾,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踏上了不归之路。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原则,始终树立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否则将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造成生命上的死亡。

  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依法为群众维权。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黄松有等被绳之以党纪国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任务的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更好地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因此,要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用法官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守的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漠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做一名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合格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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