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付元清
身份证号:410***19650620**17
现住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75号院1号楼2单元602号
执行依据:(2025)豫0502民初2282号
执行案号:(2026)豫0502执644号
执行标的:2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6年6月5日起至2027年6月5日。本公告发布后,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执行款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372-2097430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