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靳文英
身份证号:41052219740131****
现住址:安阳县崔家桥乡宋村屯324号
执行依据:(2023)豫0502民初3689号
执行案号:(2023)豫0502执2908号
执行标的:228049.09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海忠
身份证号:41052219730322****
现住址:安阳县崔家桥乡宋村屯324号
执行依据:(2023)豫0502民初3689号
执行案号:(2023)豫0502执2908号
执行标的:228049.09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海忠、靳文英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使法院有效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实际到位金额10%,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联系人:马法官
联系电话:0372-2097444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