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安阳高新区大地油漆商行(个体工商户)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张浩、张庆民、河南家集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艾迪嘉家具有限公司、张贇其他案由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浩、张庆民、、张贇拒不履行(2025)豫0502民初46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张浩、张庆民、、张贇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张浩、张庆民、张贇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34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2日


被执行人:张浩
身份证号: 41052619920820****
现住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12号院7号楼2号
执行依据:(2025)豫0502民初4652号
执行案号:(2025)豫0502执3051号
执行标的:2221862.22元
被执行人:张庆民
身份证号: 41052619630314****
现住址:河南省滑县焦虎乡双沟前街村198号
执行依据:(2025)豫0502民初4652号
执行案号:(2025)豫0502执3051号
执行标的:2221862.22元

被执行人:张贇
身份证号: 41052619861011****
现住址:滑县焦虎乡双沟前街村42号
执行依据:(2025)豫0502民初4652号
执行案号:(2025)豫0502执3051号
执行标的:2221862.22元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