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王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小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小利拒不履行(2023)豫0502民初68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刘小利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刘小利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小利人身下落或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奖励举报人2500元。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卢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347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5日
被执行人:刘小利
身份证号: 41051119770302XXXX
现住址:安阳市文峰区东风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皮鞋厂家属院1号楼东单元1楼西户
执行依据:(2023)豫0502民初6872号
执行案号:(2023)豫0502 执4071号
执行标的:18239.03元及利息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