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王国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谭成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谭成玉拒不履行(2022)豫0502民初19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谭成玉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谭成玉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谭成玉准确下落或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使其被法院有效控制或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 元或实际到位金额2%。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马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44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日
被执行人:谭成玉
身份证号: 23080219730619****
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善水街万达公寓3号楼2821号
执行依据:(2022)豫0502民初1962号
执行案号:(2022)豫0502执3209号
执行标的:230193元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