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安阳铭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郭隆飞、秦月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郭隆飞、秦月月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郭隆飞、秦月月实施悬赏执行。现公布郭隆飞、秦月月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隆飞、秦月月准确下落线索使其被法院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3000元,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5%促进执行付给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33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3日
被执行人:郭隆飞、秦月月
身份证号: 41052219941108****
身份证号: 41052219960921****
现住址:安阳市文峰区华强城7期14栋703室及安阳县辛村乡秦太保村179号
执行依据:(2023)豫0502民初6760号
执行案号:(2024)豫0502执1786号
执行标的:58839元及利息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