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金荷花申请曹新珂、焦军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曹新珂、焦军广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曹新珂、焦军广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曹新珂、焦军广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曹新珂、焦军广准确下落线索使其被法院有效控制的的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10%付给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33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1日
被执行人:曹新珂 、焦军广
身份证号:41092319700320****
身份证号: 41092319701008****
现住址:河南省南乐县元村镇韩留村后街56号
执行依据:(2024)豫0502民初3212号
执行案号:(2024)豫0502执3423号
执行标的:883666元及利息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