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王巧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廷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廷彬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李廷彬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李廷彬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廷彬准确下落线索使其被法院有效控制的的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促进执行付给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33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9日
被执行人:李廷彬
身份证号:41052219631220****
现住址:安阳县洪河屯乡东南街村东大街30号
执行依据:(2023)豫0502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豫0502执2251号
执行标的:135143元及利息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