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武汉市南极冷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安阳市中原高速道路清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齐金州、齐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安阳市中原高速道路清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齐金州、齐明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齐金州、齐明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齐金州、齐明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是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齐金州、齐明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齐金州、齐明下落,协助本院将齐金州、齐明拘留并将案款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付给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433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4日
被执行人:齐金州、齐明
身份证号:41050419750612****
身份证号:41050319870117****
现住址: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园华山路9号院33号楼1单元8号及北关区新兴街46号院1号楼3层7号
执行依据:(2019)豫0502民初467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1)豫0502执1658号
执行标的:4160000元及利息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