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南理工校内车祸致1死1伤”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2025年9月27日21时40分,在广州番禺小谷围街道中环东路附近某生活小区内部道路(华南理工大学校内),一辆小车撞到2名行人,造成1人死亡,1人送医治疗后出院,肇事司机金某已被警方控制,且排除酒驾、毒驾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这起悲剧,让我们不得不从法律角度深入思考。
从民事责任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次事故中,若认定司机金某对事故负有责任,他需对受害者的死亡、受伤承担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司机金某自行承担。
刑事责任方面,虽然目前排除酒驾、毒驾,但如果调查发现司机存在超速、疲劳驾驶、车辆故障未及时检修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金某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若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刑罚将更重。
校园道路虽属内部道路,但同样适用交通法规。学校作为校园管理者,若在道路规划、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管理等方面存在疏忽,导致事故发生,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例如校园内人车混行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对校内车辆行驶速度、路线缺乏有效管理。
这起悲剧为我们敲响警钟,不管在校园还是其他场所,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真相,依法公正处理,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也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