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应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超、薛雯雯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梁超、薛雯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梁超、薛雯雯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梁超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是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超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梁超下落,协助本院将梁超拘留并将案款执行到位的,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2097356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3日

被执行人:梁超
身份证号:41050319870222******
现住址: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56号院2号楼1单元2号
执行依据:(2024)豫0502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4)豫0502执3039号
执行标的:134583.49元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