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停止信用惩戒,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屏蔽,对其信用进行修复并予以公告。
以下7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的信用予以修复,并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附信用修复人员基本信息:
法官提醒:
诚信是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待物莫如诚,诚真天下行。法之温情是给予守法者,法之力量是打击违法者。心向阳,诚以待人对事,凡事皆易。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