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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蛇咬伤事件:医疗责任与公共安全的双重警示

发布时间:2025-06-23 08:49:18


   2025年6月2日凌晨,游客付某在三亚被不明生物咬伤后经两家医院救治无效死亡,事件引发公众对医疗责任与公共安全的深刻反思。从法律视角审视,这起悲剧暴露了医疗行为规范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多重漏洞,亟待通过制度完善与责任追究防范类似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是承担赔偿责任的核心要件。本案中,首诊的三亚中心医院在患者明确告知“可能被蛇咬伤”的情况下,未按《中国蛇伤救治指南》要求进行凝血功能、肌酶谱等关键检测,仅诊断为“虫咬伤”并采取常规处理,已涉嫌违反诊疗规范。抗蛇毒血清的黄金使用时间为咬伤后4-6小时,而医院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才建议转院,显著延误了救治时机,符合《民法典》第1222条关于过错推定的情形。
   转诊过程中的处置同样存在瑕疵。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在转诊时需书面记录必要性并实施基础生命支持(如伤口排毒、加压包扎),但现有信息显示首诊医院未履行上述义务,可能构成转诊过失。接诊的某战区医院若在转院后未及时注射针对性血清或未采取神经/血液毒素处置措施,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事件背后还涉及动物致害责任的划分。若咬伤付某的蛇属于饲养动物,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能证明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若蛇系流浪动物且难以追溯原饲养人,市政管理部门可能因未采取定期消杀、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被认定未尽公共区域安全管理义务。三亚作为生态多样地区,未在毒蛇活跃区域设置警示牌、配备血清储备点,已构成景区安保漏洞,可参照最高法旅游纠纷案例追究管理责任。
   家属可通过三条路径维权:一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责任程度;二是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主张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三是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病历封存是关键证据保全手段,本案中三亚卫健委已依法封存两家医院病历,为后续鉴定提供了基础。
   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需构建三重防控机制: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蛇伤鉴别流程,落实转诊前基础救治,并确保抗蛇毒血清区域调配机制畅通;市政部门需在毒蛇活跃期加强公共区域巡查,明确蛇伤定点救治医院并向社会公示;景区则需完善防蛇预案,建立与专业救治中心的快速转诊通道。
   这起事件不仅是个体悲剧,更是公共治理的镜鉴。唯有通过规范化诊疗、精细化生态管理及协同化应急响应,才能真正守护公众的生命健康权。

责任编辑:张羽茜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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