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悬赏公告】文峰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5-04-18 08:50:12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文峰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东莞东翔家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门峡琦彩珠家居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刘叶茂、常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叶茂偿还原告东莞东翔家居有限公司1126500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叶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刘叶茂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刘叶茂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财产线索,凡是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叶茂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刘叶茂行踪,并根据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刘叶茂可执行的财产或根据刘叶茂行踪实际找到刘叶茂本人的,由申请人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时间: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2-2097433


2025年4月18日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叶茂

身份证号:410522******124469

执行依据:2021)豫0502民初4387号

执行案号:(2022)豫0502执恢343号

执行标的:1126500元及利息     

住址:文峰大道东段64号院1号楼2单元304号



文峰法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责任编辑:张羽茜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