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报告财产,严惩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拒绝或虚假报告财产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文峰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文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及财产报告令,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收入情况。
二、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经逾期未履行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文峰区人民法院再次敦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收入情况。
三、逾期仍不履行,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收入情况,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贷款、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出入境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对其失信行为,将依法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下列被执行人13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已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仍不履行义务且拒不到案,拟予罚款、拘留。文峰区人民法院严厉敦促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归案,到案后能够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义务的,将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对拒不归案、继续逃匿、躲避执行的,文峰区人民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文峰区人民法院郑重劝诫和告诫各类案件的被执行人,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代价。
六、文峰区人民法院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与他人经济往来前,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审慎往来,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文峰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及举报电话:0372-2097437
2024年12月27日
拟拘留被执行人:董国光
身份证号码:410527******159791
户籍地址:安阳市内黄县城关镇朝阳路232号院12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李金河
身份证号码:130434******23313X
户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大幺乡赵枣村258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李海群
身份证号码:132127******081318
户籍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南韩镇北盐池村26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柏志刚
身份证号码:410502******150514
户籍地址:文峰区文明大道51号院E区2号楼1单元501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关林霞
身份证号码:410522******120846
户籍地址:北关区胜利路42号院50号楼1单元7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刘杰
身份证号码:410503******300019
户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西关新居民街23号院
拟拘留被执行人:董海州
身份证号码:410511******170619
户籍地址:北关区北辰家园17号楼一单元14楼西
拟拘留被执行人:焦健
身份证号码:410502******122514
户籍地址:文峰区世纪明珠1号楼2单元
拟拘留被执行人:李泽鹏
身份证号码:410503******125031
户籍地址:安阳市林州市东方名苑6号楼1单元501
拟拘留被执行人:逯果林
身份证号码:410521******294093
户籍地址:文峰区东风路142号院1号楼1单元402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刘庆红
身份证号码:410502******043567
户籍地址:文峰区东风路142号院1号楼1单元402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侯文付
身份证号码:410522******113235
户籍地址:文峰区宝莲寺镇西郭村269号
拟拘留被执行人:吕树文
身份证号码:410522******103717
户籍地址:文峰区高庄乡前中卫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