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外作品

民法典下的公平与正义

发布时间:2024-08-23 10:19:39


    近日,蔡徐坤与前公司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海公司”)的合约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蔡徐坤成功胜诉。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娱乐圈合约问题的广泛关注,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探讨民法典中公平与正义原则的契机。

    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蔡徐坤与依海公司之间的纠纷主要围绕合约的合理性、履行情况及解除权展开。根据公开信息,蔡徐坤在未成年时期与依海公司签订了长达11年的合约,这一合约期限明显过长,且内容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以及双方订立合同应当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利益,而蔡徐坤与依海公司的合约显然未能充分体现这些原则。特别是当蔡徐坤在合约期间几乎未获得任何实际支持,且公司单方面提高解约违约金时,这种不公平性更加凸显。

    同时,关于合约的解除权,蔡徐坤方主张应当解除合约的理由充分且合理。一方面,依海公司未能履行经纪合同的约定,无法实现蔡徐坤签订合同之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合约内容对蔡徐坤的权利与义务设置严重不对等,显失公平。在民法典中,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蔡徐坤的胜诉,正是对这一法律原则的生动诠释。

    此外,蔡徐坤胜诉事件还揭示了演艺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霸王条款”问题。一些经纪公司利用艺人在签约时的不成熟和弱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合约条款,企图通过高额违约金等手段束缚艺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的公平原则,也损害了演艺行业的健康发展。蔡徐坤的胜诉,无疑为其他面临类似困境的艺人树立了榜样,也为整个演艺行业敲响了警钟。

    蔡徐坤胜诉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合约纠纷案,更是对民法典中公平与正义原则的一次深刻诠释。它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理性,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后果;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法治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张靖琳    

文章出处:文峰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