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陈某将一面印有“依法追回欠款,为民惩治老赖”的锦旗送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薛蓉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薛法官尽心尽责、公正办案的感谢。
陈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2011年6月,安阳市某投资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15000元。在陆续偿还了6750元后,就避而不见,不再还款。陈某无奈向文峰区院提起诉讼。因本案标的较小,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开庭前承办法官薛蓉多次联系被告了解案情,并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告口头表示愿意分期还款。但开庭当日被告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薛法官仍然不厌其烦多次联系被告,力促调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但被告还是仅以口头表示分期还款,却迟迟不予到庭达成调解,亦不向原告还款。为杜绝被告以调解为由拖延还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早日实现,薛法官及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安阳市某投资公司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民生案件虽小,关系群众利益。文峰区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体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公正高效、快速解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