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依法解除了被保全民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冻结,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安阳某医药有限公司作为一起案件的被告,因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其基本银行账户被文峰法院冻结。4月24日,该公司向法院递交了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表示因其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基本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提供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进行担保。
文峰法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在办理财产保全案件中,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而银行基本账户是企业单位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基本账户被冻结势必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相悖,应合理确定保全范围,推动优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最终,文峰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和司法权威的基础上,从服务辖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出发,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冻结该医药有限公司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并对其基本存款账户进行解封。
文峰法院将坚持围绕强市建设决策部署,始终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主动融入辖区经济发展大局,深刻认识“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全力护航辖区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