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峰区法院民二庭成功审结了一起外地老农为索要工钱而起诉建筑安装公司的经济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并及时兑现了全部工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潘某系山西省平原市68岁的农民,被告安阳市隆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市企业。2006年5月,原告为被告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建筑工地项目部加工钢套筒,被告项目部欠原告工钱及料款共计13万元。被告在鄂尔多斯市的建筑工地完工后,将其项目部撤回。原告为索要工钱无数次的奔波于鄂尔多斯市和安阳市,但最终未能要回,无奈诉至文峰区法院。
该案受理之初,双方矛盾非常尖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为索要工钱已身心疲惫,承办法官常波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和“调解优先”的原则,不辞辛劳,三次找到被告公司,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以真诚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使该案顺利和解,原告撤诉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文峰区法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