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回应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提起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节约司法资源。2024年4月10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出具安阳首份《预查废证明》,相关银行可以此作为金融不良债务核销的依据。
“你好,我是银行代理人,董某信用卡逾期,我们来起诉了。”4月10日,文峰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起诉状后,通过执行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在董某的关联执行案件中,该关联案件经法院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当天,文峰区法院即向该银行出具《预查废证明》,载明:被告董某已有他案债务涉诉,经执行,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已于某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特此证明。
“感谢法院这么快速的办理,有了这份《预查废证明》,我们回去进行核销处理就快捷多了!”银行代理人感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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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信用卡纠纷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可据此径行出具《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银行业机构可以进行核销处理,快速化解金融纠纷。“预查废”制度的引入,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思路,增强了纠纷过滤能力,减少流向诉讼环节的案件量,同时积极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文峰区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的理念,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延伸法院的审判职能,借助智慧法院的赋能蓄力,不断完善推广“预查废”制度,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助力安阳营商环境法治化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