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宝莲寺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坚持将“调解优先”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构建“全面、全程、全员”大调解格局,用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解纷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促进案结事了、实质解纷。
场景一:送达阶段实现调解
2024年3月,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对被告王某、朱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宝莲寺法庭送达人员李浩宇在向被告送达裁定书时,把握调解的有力时机,在对被告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后,被告同意与原告进行协商,李浩宇为原、被告约定时间进行线上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
场景二:鉴定过程引导调解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建筑公司、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申请了诉前鉴定。在提交鉴定材料过程中,宝莲寺法庭书记员徐颢瑒帮助当事人向鉴定机构做了相关咨询,鉴定机构根据现有材料认为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若坚持申请鉴定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颢瑒敏锐察觉到这一调解契机,通过一番劝说,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协商。最终,被告现场履行了赔偿金,原告申请撤诉。
场景三:立案环节组织调解
2024年2月,王某因与巨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到宝莲寺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起诉。立案人员王思佳收到诉讼材料后,当场联系被告询问具体情况,在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后,被告同意到法庭调解。经过现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立案审查阶段形成了调解书,节约了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场景四:庭前准备促使调解
2024年3月,吴某因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该案经过诉前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在进行开庭准备时,法官助理宋一帆了解到被告可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及时联系原告并告知其超过诉讼时效应承担的诉讼风险,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并再次做被告工作,劝导其以诚信为本。最终原告与被告就给付劳务费金额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
场景五:奔赴监狱达成调解
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李某因刑事案件被判处刑罚,目前正在监狱服刑。承办法官翟艳超考虑到李某是监狱服刑人员,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影响到离婚纠纷的化解,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两次赴监狱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从亲情、子女教育等方面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一系列案运用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是宝莲寺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的缩影。宝莲寺法庭始终秉持“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的理念,全员参与调解、案件全流程调解,及时抓住调解的有利时机,在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下一步,宝莲寺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不断深化诉源治理,聚力多元解纷,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持续弘扬红旗渠精神,为强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