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法庭将司法为民的观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立足于基层法庭工作的实际,完善各项亲民、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极大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第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法庭工作的特点,服务对象为农民、农村,大部分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采取接受义务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举办法律讲座等多种途径送法下乡,增强辖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弘扬公平正义的精神。
第二,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为当事人诉讼提供“绿色通道”。高庄法庭管辖一个乡两个社区,面积大、人口众多,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三,设立调解室,注重诉前调解,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在调解室有专人负责,采用多种调解方式,深入浅出,耐心细致,截止目前以调撤方式结案80余件。
第四,在法庭设有公示牌,并公开法庭干警的联系方式,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