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外作品

提高安全意识 拒绝酒后开车

  发布时间:2023-10-24 11:18:34


近日,瑞幸与茅台联名推出的“酱香拿铁”新品在网络上火爆出圈,随着热度的扩散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热度居高不下的同时,一些衍生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喝“酱香拿铁”是否属于喝酒开车呢?

对于饮品内含有酒精,瑞幸官方小程序客服回应称:酱香拿铁酒精含量低于0.5度,但未成年人、孕妇、驾驶人员、酒精过敏者不建议饮用。同时,北京市交管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也建议消费者喝完含酒精饮品后不要再开车。所以,虽然酱香拿铁中的酒精含量很少,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饮用后应避免开车。

喝酒开车是对自己人身安全及他人不负责的行为,自醉驾纳刑法以来,醉酒驾驶行为显著减少,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少数驾驶员报侥幸心理,不惜以身犯法,醉酒驾车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会使他人家庭遭遇不幸,因此“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广大标语时刻提醒公众要约束自身行为,在法律面前切忌使用“小聪明”以此来逃避法律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三避免”:一是避免聚会上明知他人开车出现极力劝酒或威胁饮酒且阻止找代驾的行为;二是避免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状态还借车行为,不予以阻止。三是避免明知他人喝酒指使、教唆、命令他人开车的行为。

最后,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谨记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臧新蕾    

文章出处:文峰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