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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1-11 15:02:28


为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规范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有序开展,我院根据《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开展,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暂行规定》和《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范性文件。

两个规范性文件主要就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物权、合同、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与全区特邀调解员及调解组织建立对接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努力打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的多元解纷新模式。

两个文件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最大限度集成解纷资源,实现一站式解纷的目标,结合特邀调解员及调解组织工作特点,从明确分工职责、在线诉调对接业务流程、建立评估激励体系和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对推动本院院与全区各调解员及单位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按照文件要求,本院立案庭将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纠纷调解申请进行诉前调解登记后移交至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实现程序流转畅通、业务协同高效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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