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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司法鉴定竞争机制 着力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文峰区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发布时间:2023-06-19 09:20:54


近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工程造价类案件期间,首次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5000余元,并有效缩短了鉴定周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对案件分析研判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6月2日,文峰区法院通过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竞标公告,对基本案情、鉴定事项、报名条件等内容进行了公布。公告期间共收到7家鉴定机构的报名材料。

6月13日,文峰区法院召开评审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主管院领导、民事员额法官、司法技术干警等6人组成评审小组,对鉴定机构的资质、业绩、承诺的降价幅度及鉴定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核,依法选定两个鉴定机构,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均无异议。

此次引入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是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工作指引(试行)》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该种方式遵循“费用低、质效高”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委托鉴定、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了司法技术工作对审判执行的专业技术保障能力,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责任编辑:郑钰晓    

文章出处:文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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