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我们把救命钱给要回来……”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感激的说道。6月13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内黄县百里追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赔偿款。
2020年9月,武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骑自行车的刘某相撞,致使刘某受伤,导致刘某处于昏迷不醒的植物人状态,成为无行为能力人。交通事故认定武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住院治疗费用达20余万元,但武某在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不见踪影。不堪沉重负担的刘某之妻程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于2022年7月5日将武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武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武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程某于2023年5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一方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工商、车辆等发起全方位的财产查询,另一方面深入武某户籍地、住所地和其他地方进行调查走访,寻找被执行人的踪迹。
本案的执行成为执行干警一直牵挂的事。6月13日,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又一次赶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内黄县某镇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偶遇长期躲避执行的武某,执行干警立即将其带到当地村委会,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了释法说理、晓以利害,并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武某表示对事故的发生和给刘某家庭带来的伤害感到自责,但一次性赔偿到位确实困难。最终,经执行干警协调,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7万余元赔偿款,该案件执结完毕。执行干警表示,目前到位的执行款对申请人家庭来说,可能只是“杯水车薪”,但他们后期会继续对该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文峰区法院干警把民生案件放心上,把执行责任扛肩上,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真金白银”兑换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