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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躲猫猫” 巧用“限高”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6-13 09:49:42


“法官,你好,我现在就去法院还钱,麻烦快点帮我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吧,我急着坐高铁外出。”近日,被执行人刘某买高铁票时发现自己已被“限制高消费”,便拨通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韩凤明的电话,主动赶到法院将剩余执行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刘某转承包了云南某公司白灰窑建筑工程,并雇佣尹某在该工地工作,约定日工资280元。工程结束后,刘某未给付尹某劳动报酬。尹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刘某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并进行了财产查控,但被执行人音信全无,财产也仅查询到零星存款。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果断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且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同时,执行干警坚持高压态势,不定期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

直至2023年5月,躲藏已久的刘某突然现身法院,表示近期有急事需外出,但因信用惩戒导致出行受阻。执行干警对其前期逃避执行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经过批评教育,刘某表示“再也不逃避执行了”,并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

“夏日飓风”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文峰区法院聚焦重点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威慑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郑钰晓    

文章出处:文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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