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强化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本领能力,筑牢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安全防线,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专题推出《人人话保密,你我共参与》微视频。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交往保密须知
01不向亲友、同学及其他无关人员谈论、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重要敏感事项;
02不通过手机、电话等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重要敏感事项;
03不通过微信、微博、抖音、QQ及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传递、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重要敏感事项;
04不在社交媒体发布涉密或敏感场所位置信息及相关照片、视频;
05不在互联网上透露单位、职务、工作内容等涉密或敏感信息;
06不使用工作邮箱在互联网上注册个人有关账号;
07不私自将社会人员或无关人员带入涉密工作场所;
08不私自携带涉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09不私自与国(境)外组织或者外国驻华机构、组织人员联络、接触、交往;
10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或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