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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妥善执行一起赡养案件

  发布时间:2009-11-11 15:42:39


    “爹、娘,对不起,是我错了……”,11月7日虽是星期六双休日,文峰法院执行局内却是一番感人的情景,在被执行人任某某的连声道歉中,申请人任某夫妇接过1000元赡养款,泪流满面地原谅了自己的儿子——被执行人任某某。

    申请人任某夫妇共生育了六个子女,现已年近七旬,且体弱多病,又无生活来源,无奈两位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六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除次子任某某外,其余五个子女均依判决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任某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每月50元的赡养费,并在家中与父母争辩时将父母打伤,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任某某仍不顾父母养育之恩,我行我素,不赡养父母。执行法官韩振武多次对任某某做工作,案件仍无进展,经过调查任某某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为使两位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执行局李伟副局长与承办人韩振武法官又到拘留所给被告人任某某讲法析理,并与被执行人的妻子谈心,从思想上转变其态度,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自愿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张新英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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