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文峰区法院立案庭干警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立案,解决其诉讼需求,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彰显了为民司法情怀。
李某某与钱某会、钱某莲、钱某华因赡养纠纷一案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后,钱某会、钱某莲、钱某华迟迟不予支付赡养费。后法院干警得知李某某已经78岁高龄,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主动到李某某家中为其办理执行立案相关手续。到达当事人家中后,干警仔细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与事实,并帮助其进行立案,填写地址送达确认书等相关材料,认真讲解了执行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李某某为法院干警上门立案的行为感动,连连称谢。
近年来,文峰区法院干警始终牢记为民初心和使命,不断深化便民、为民措施,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用优质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