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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管理公约

  发布时间:2020-07-24 10:30:33


近日法院依法审理了起物权纠纷案。某业主不听劝导,多次不文明停车,并拒签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赞成文明停车承诺书,被物业删除小区闸道口车辆自动识别信息,失去了车辆自由进出小区的便利。业主以通行权受侵犯为由起诉物业公司,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了原判。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难题日益凸显。一些车主为了图一时方便,就将车停在公共通道甚至是消防通道上,既影响了小区的文明形象,也严重影响其他人的出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就拿占用消防通道来说,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到达现场,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对车主本身而言,虽然一时的任性可以给爱车找个位子,但这样既影响他人正常出行,有时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车被剐蹭、划伤等。针对这一现象,物业公司的做法值得点赞,他们没有运用粗暴的管理方式,而是通过签订文明停车承诺书的方式规范业主停车,既避免了粗暴解决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又达到了教育车主规范停车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

在小区里,业主无疑享有广泛权利,但小区绝非法外之地,业主的权利也并非毫无边界。业主在行使物权时,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遵守业主管理公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业主管理公约反映的是大多数业主的意志,是治理方式的最大公约数只要符合业主共同决定的要求就应该对每个业主具有拘束力。此外,权利与义务相伴而生,在享受权利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恪守尊重规则的义务。

责任编辑: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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