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顶给他,还了欠款,心里终于踏实了。”7月9日,宁某说。日前,文峰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宁某为还欠款将自己家房子顶给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2011年,宁某向朋友郭某借款65万元,并用自己的一套房屋做抵押,到期若未能还款则房屋归郭某所有。借款到期后,宁某迟迟未能归还借款,郭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宁某告上法庭。经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宁某偿还原告郭某借款6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宁某尽快来法院履行,但被执行人宁某始终推脱自己没钱。见其没有还款的诚意,还一直不肯露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被执行人宁某担心失信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遂与申请人郭某相约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宁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并自愿将自己的房产过户至申请人郭某名下,其他事项申请人郭某不再追究。很快,被执行人宁某就将10万元执行款打入文峰区人民法院账户,并和申请人郭某约好一起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