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出了事故不逃避 主动履行把案结

发布时间:2019-06-20 10:25:33


       6月17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行为让申请人颇受感动,执行法官也为其竖起大拇指。

       2017年1月初,李某驾车途中与吴某的车辆相撞,同车的赵某受伤严重,被送往了医院,经交警认定,吴某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出院后的赵某对吴某提起诉讼,文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赵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92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并无足额可执行的财产,与其联系时电话也是无法接通。

       6月17日一大早,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吴某的电话,其称人已来到法院,现在要主动履行案款。原来,发生交通事故后,吴某对受害人赵某满是歉意,害怕无力偿还赔偿款的他便一个人外出打工,如今经过这两年的努力终于可以把钱亲手交给申请人赵某,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算是能放下了。看到被执行人吴某如此有担当,申请人赵某很是感动,当即告诉执行法官要求免去利息,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魏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