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迫于司法的巨大压力,被执行人朱某迅速将案件执行款送至文峰区法院,申请人宋某当场领到案件执行款。至此,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顺利执结该案件。
2000年,朱某和宋某因买卖交易,朱某欠下宋某货款2000元,并给宋某写了借据。后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宋某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某限期给付宋某货款2000元,因朱某逾期未履行,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无音讯。后来,执行法官经过仔细排查,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有一辆面包车,并最终联系上朱某。执行法官向其明理释法,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对生活的不良影响和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等。朱某迫于压力,要求主动履行案件执行款,并电话联系家人立即带着执行款送至文峰法院。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宋某到文峰区法院,朱某家属当场履行了案件全部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