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7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田某送往安阳市拘留所,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2017年9月,田某先后向杨某借款,并口头约定2018年3月底前还清,借款期满后杨某多次催要,田某未偿还借款,故杨某将田某起诉至法院。文峰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田某偿还李某借款35.3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田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文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还钱,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田某进行银行财产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无财产。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与田某联系沟通还款事宜,田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7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将杨某和田某传唤至法院,对田某进行多番教育劝导,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田某依然不为所动,毫无还款意愿。文峰区法院遂决定对田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当日,送至安阳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