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社会公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近期,文峰区法院宝莲寺法庭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办案法官专程上门为卧病在床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
在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等纠纷中,常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身体出现严重损伤,卧病在床或不能自主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当事人能充分享有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尤为关键。如果当事人因身体原因不能自行来院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诉讼行为,就很可能出现诉讼权益受损、案件事实不清等情况。
因此,法院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形相应作出创新举措,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创新便民举措,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诉讼途径,全方位地保障好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将司法便民、为民、利民落到实处。这不仅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效手段,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